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客户有一笔钱收不回来了,我做坏账处理可以税前扣除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扣除的。
2023 05/05 18:08
玲老师
2023 05/05 18:08
1.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以及会计凭证; 2.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3.涉及与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84784977
2023 05/05 18:10
这种应该做营业外支出是吗
玲老师
2023 05/05 18:17
小企业准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84784977
2023 05/05 18:22
我好像记得有一种说法是,这个坏账超过了两年就可以确认为营业外支出税前扣除了
玲老师
2023 05/05 18:24
你好
坏账损失,也是属于资产损失之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对于坏账损失总原则上是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在实际扣除时,需要注意或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会计上已经做了损失的确认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发布,以下简称25号公告)第四条 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因此,对于一般企业,如果仅仅是计提了“还账准备”,而没有“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即冲销“应收账款”等资产)的,是不得税前扣除的。
2、收集完整的资产损失证据并留档备查
根据25号规定,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包括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都必须要有充分证据材料。25号公告对涉及到“坏账损失”的证据要求规定如下: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说明】“放管服”改革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规定:25号公告中涉及到的“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中介机构专项报告”,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因此,企业在满足上述规定后,企业可以自行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就可以税前扣除了。
84784977
2023 05/05 22:16
不是很明白,这笔款就是单纯的收不回来了,我放两年,然后做营业外支出,做汇算的时候就做申报扣除,这样可以吗?
玲老师
2023 05/06 07:23
金额小的不超过五万的可以。
84784977
2023 05/06 13:37
老师,我把不超过5万的这个坏账放两年,写一个说明老板签字,做为附件,然后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不需要提交其他的什么证明,做汇算的时候不需要调增,是吧,如果大于5万,就需要老师前面提到的资料了,是吧
玲老师
2023 05/06 13:43
这个收不回来也需要有相关资料的,就是什么原因收不回来?这个也要资料留存备查。
84784977
2023 05/06 15:16
客户单纯的不想付了
玲老师
2023 05/06 15:22
你好,这种情况不能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