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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户收取花生,百分之八十榨油,剩下的赠送,进项抵扣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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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5/13 13:37
何萍香老师
2023 05/13 14:08
比如收购10000元
进项抵扣=10000*0.09*0.8=720
84784977
2023 05/13 14:18
赠送的就不能抵扣进项了是吗,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13%的货物,要加计扣除吗?
何萍香老师
2023 05/13 14:41
是的 赠送的 不能抵扣
可以加计1%
84784977
2023 05/14 07:02
加计扣除的是10000*0.1*0.2吗,纳税前扣除?
84784977
2023 05/14 07:04
是80%可以抵进项税,20%不可以抵进项税但是可以加计1%扣除吗
何萍香老师
2023 05/14 09:23
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农产品加计抵扣1%是用于加工13%税率的货物时,基于其进项税额计算得到的。在购进时先按照购进相应票据上的金额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
何萍香老师
2023 05/14 09:25
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情况:
1、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且必须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税政策开具的普通发票;
2、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农产品是指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取得批发零售环节纳税人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免税发票,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何萍香老师
2023 05/14 09:25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举例:A公司是生产水果罐头的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黄桃批发企业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黄桃,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1万元,税额为900元,价税合计为10900元,则B公司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可抵扣10000×10%=1000(元)。
需要说明的是,B公司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时,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内填写100元。
给予1%的加计扣除,于领用时加计,领用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