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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描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如何缴纳增值税?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拖方时,如何缴纳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84785011| 提问时间:2023 05/19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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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 而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2023 05/19 13:48
84785011
2023 05/19 13:52
请问老师,这个具体是哪一条规定呢?有没有具体案例帮忙解说下如何计算的呢?
杨家续老师
2023 05/19 14:21
您好! 相关的规定是财税[2011]100号,如图 案例有个17%税率的 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年7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8000元,从国外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 应纳税额=68000×17%+200000×17%-100000×17%-13600=14960(元),即征即退税额=14960-(68000+200000)×3%=6920(元)。 目前除了税率改为13%外,其他算法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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