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2021年9月销售摩托车20000辆,每辆价值2.000元另外,单位包装物的价值200元(上述价格都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该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3%。现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采取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的方式;方案二::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234元的方式(假设包装物押金均在12个月内收回)。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稍等,马上回复
2023 05/20 00:40
郭老师
2023 05/20 00:44
每辆价值应该是2000
1,
由于包装物作价随同产品销售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200〕 × 20000×13%=572万
应交消费税税额=〔2000+200〕 × 2000×3%=132万
郭老师
2023 05/20 00:46
2
企业将每个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234元,包装物押金12个月内收回。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万×2000×13%=520万
应交消费税税额=2万×2000×3%=120万
郭老师
2023 05/20 00:47
企业可节增值税销项税=572-520
企业可节消费税=13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