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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企业零星报销500元以下有什么规定啊,上限是多少税务局不需要发票入账呢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3 05/2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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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2023 05/20 08:20
郭老师
2023 05/20 08:28
你每次每天支付的吗 是的话可以 申报个税
郭老师
2023 05/20 08:33
你好对的 是这么做的
84785029
2023 05/20 08:27
个人每次(日)不超500元,那一个月一个人500*30天不用开发票吗
84785029
2023 05/20 08:32
单位收的个人的收据没有发票,单位给申报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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