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各位老师,大家早上好,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计算,前面的会计在一开始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比如1200元,有85%的成本在里面,所以每次开专票的时候就是这样开1200*0.85=1020、然后1200-1020=180、这180才是实实的收入,180/1.05*0.08=8.57这个8.57是我们实实要交的税,那么1020就是我们的成本,1020/1.05=971.42*0.05=48.57、这个971.42、48.57相当 于我们的进项成本,和抵扣税额,但是老师,我不知道这个整个过程的分录应该怎么写,请老师们指点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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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你是直接开的差额发票吗?
2023 05/23 11:49
84784999
2023 05/23 11:51
是的老师,1200元,税务局商谈好的,85%的成本(就是人工工资)1200*0.85=1020、1200-1020=180/1.05*0.05=8.57,算是这样算,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来做相关的分录了,老师指点一下吧,谢谢老师
耿老师
2023 05/23 11:55
你好!一般是按下边的分录处理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
3、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