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们是某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实行部门采购统一管理,即所有采购项目都由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统一结算,最后将资产分发给各下属单位。集中统一采购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资金。请问,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后,上级主管部门与下级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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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尊敬的学员您好!参考一下。
①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的核算,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年终应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帐通知书》和代发工资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主管部门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本单位)
拨出经费(转拨所属单位)
贷:拨入经费
所属单位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
贷:拨入经费
②集中支付的采购款
对实行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可根据《政府采购支付转移通知书》作相同的分录,属于固定资产的同时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③依据支出的原始凭证
借:经费支出- xx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④年终结账
年终结帐时,将本帐户的借方余额转入“结余”帐户,年终转帐后本帐户无余额。
借:结余
贷:经费支出
2023 05/23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