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律师事务所总所是合伙企业。分所是一个人独资的。独资人担任分所的法人代表,不是总所的合伙人。这种情况怎么报分所的经营所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分所是总所的一部分,不是一人独资
2023 05/23 19:45
小林老师
2023 05/23 19:45
那您就按工资薪金处理
84784993
2023 05/23 19:54
那经营所得报谁的名字呢?
小林老师
2023 05/23 19:58
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名字
84784993
2023 05/23 19:59
因为刚刚要出一个会议决,负责人说没有会议,只有他一个,出一个决定就行了。所以我糊涂了,请老师指导,谢谢
小林老师
2023 05/23 20:04
刚刚要出一个会议决?是什么会议决?
84784993
2023 05/23 20:14
需要更改财务负责人的决议
84784993
2023 05/23 20:16
但是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说出一个决定就行了。律师事务所分所只有他一个人,他一个说了算。给税务局的。
小林老师
2023 05/23 20:19
这个负责人可以做决议,但是不能按经营所得申报
84784993
2023 05/23 20:33
也就是分所经营所得必须是总所的合伙人才行,是吗?那总所派驻分所的律师可以不是合伙人吗?
小林老师
2023 05/24 00:08
是的,可以不是合伙人
84784993
2023 05/24 07:26
好的,谢谢老师!
小林老师
2023 05/24 07:38
您客气。非常荣幸能够给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