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 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对于该企业的某房地产在首次按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就有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无法持续可靠取得时,可以对该投资性房地产单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即便中途有证据证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亦不能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并假设无残值。另外,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这个单项为什么说在可以取得公允的情况下不能转好公允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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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正在解答中
2023 05/25 11:34
灿灿老师
2023 05/25 11:36
成本模式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可以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按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但公允价值模式不能转为成本模式。这是准则规定,目的是防止操纵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