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县工会为全县职工举办乒乓球和象棋比赛,同意比赛结束后为每个裁判员支付500元服务费。前几年我们不要发票,只需做一个签名表。可现在有人却说需要裁判员提供发票才能支付,裁判员情绪很大,不去开票。比赛结束一个月了都没兑现服务费。请问:裁判员必须开具发票吗?能否还是用签名表付款转账?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5/27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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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必须开票的,这是劳务收入要交个税的,用签名表付款转账不合规的。
2023 05/27 12:49
廖君老师
2023 05/27 12:51
您好,个人劳务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超过增值税起征点500元就应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除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注册过个体户执照等可以享受月入10万元以下免增值税外,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2023年按照1%计算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缴纳。 个税是20%
84784990
2023 05/27 15:40
如果变成400元就可以不用开具发票了吗?
廖君老师
2023 05/27 15:46
您好啊,是的,我发一个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1、对按次纳税的自然人,向企业提供销售、劳务或服务,每次销售额(不含税)在500元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2、自然人连续发生销售,每日累计发生的销售额作为一次,总金额在500以下,企业可凭自然人开具的个人收据在税前扣除,无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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