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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中国公司2009年税前利润120万元。其子公司在西班牙的股息净额为180万元。再次,来自香港另一家子公司的2200000(总股息)。其余800万元来自其所在国。该公司持有两家外国子公司23%的股份。假设西班牙企业所得税为30%,股息预提税税率为5%,香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5%,股息预缴税税率为10%。如果没有双重税收减免,中国居民公司应该向政府缴纳多少所得税?根据中国国内法和国际税收协定,2009年中国居民企业最终应向政府缴纳多少税款

84784966| 提问时间:2023 05/28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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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CMA
同学, 你好,这个需要计算一下。
2023 05/28 23:26
84784966
2023 05/28 23:28
老师,这个要怎么计算
星河老师
2023 05/29 14:26
同学你好 您好,该题解答如下: 乙公司分得甲公司的分红还原成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220/(1-30%)=314  乙公司境外已交税 314*16.5%=51.86 万 甲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分红的抵免限额为=314*25%=12.96万 因乙公司境外实际纳税<抵免限额 故按境外实际纳税12.96万在合计应纳税中扣除 甲公司在国内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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