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A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林女士2023年1月份取得各项收入24000,其中工资薪金收入4200元,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收入14600元,稿酬收入5200元。林女士热心公益事业,该月对外捐赠6000元。 筹划方案建议与具体操作方法: (1)如果不分项捐赠,只以工资捐赠 (2)如果将捐赠额在各项所得中分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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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
不可以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时扣除,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但同样属于综合所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需要和4000元大小,扣800元或20%来计税,即采用的不是累计预扣法,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也是累计预扣法,所以为了保持统一以及征管的方便,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不能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
可以在福利彩票中奖所得中按30%扣除,但只有14600*0.3=4380,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按6000全额扣减,所以应当在年度汇算时扣除更适合。
2023 05/29 14:32
84785002
2023 05/29 15:38
那请问老师有没有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分享呢
84785002
2023 05/29 15:39
我们实训课需要自己想一份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案例
Mila老师
2023 05/29 16:30
比如某人在某单位提供一段时间的劳务收入共60000元,按月,按季,或者一次支付报酬。这样取得报酬,虽然是一次取得,但不能按一次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如果是按一次取得所得申报所得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0*0.8*0.3-2000=12400元
如果按月申报的话只需按月交纳5000*0.8*0.2=800元,800*12=9600
由此看出按月支付或以节税12400-9600=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