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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某自然人和我们建筑公司签订**协议,他未对我们公司开具任何劳务费发票,我们之前已经支付给对方一部分钱了,剩余未支付的钱里面我们领导说要扣除掉实际劳务费发票的税金,因为对方一直未提供过发票所以我们扣除劳务费发票的相关税金。这个要求合理嘛?还有我们之前向对方这个自然人也就是包工头支付的钱是直接打到这个人卡里,然后他再自己发钱给他雇佣的工人,那我们是否需要替这个包工头申报个税?之前会计一直没有替对方申报个税过,我们公司是否会担法律责任,申报个税的话对方没有提供给我们工资单,我们没法按实际人情况来,假如给包工头打款200万,申报个税时就把200万都加在这个包工头身上吗?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3 05/3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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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这个是可以的; 你支付代扣个税;这个是合理的 ;2.  要哈; 包工头如果税务局代开发票没有报个税的; 你们 要补报个税的; 3.   如果逾期没有报; 作为扣缴义务人; 你们会可能罚款的 
2023 05/3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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