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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关于抗辩权的行使,这里经常听到说是后履行抗辩权,但是里面就有这个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里说的应该是哪个, 老师,这个应该怎么去理解记忆啊

84784968| 提问时间:2023 06/0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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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改造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先给付义务人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改造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 06/0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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