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中国公民李某每月工资9000元,任职于境内甲企业,同时为乙企业的个人大股东,2019年1~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取得保险赔款3000元。 (2)取得甲企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10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0000元。 (4)取得兼职收入3000元。 (5)5月份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红利12000元,已知该股票为李某去年1月份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 (7)8月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出售,不含增值税转让收入200000元,该房产买价90000元,另支付其他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8000元。 (8)10月份乙企业为李某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将所有权归到李某名下,已知该车购买价为300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乙企业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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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正在计算中,请稍后
2023 06/08 09:09
张壹老师
2023 06/08 10:39
你好,计算如下
综合所得交个税【(9000*12+3000-800)-100000*3%=312保险赔从小和独生子女不交税彩票个税20000*20%=4000股票个税12000*20%=2400住房转让个税(200000-90000-8000)*20%=20400小汽车缴个税30000*3%=900
张壹老师
2023 06/08 10:39
你好,计算如下
综合所得交个税【(9000*12+3000-800)-100000*3%=312
保险赔从小和独生子女不交税
彩票个税20000*20%=4000
股票个税12000*20%=2400
住房转让个税(200000-90000-8000)*20%=20400
小汽车缴个税30000*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