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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84784954| 提问时间:2023 06/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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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悦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即,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可以选择按1 %缴纳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财税〔2019〕13号文件中,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023 06/08 09:39
84784954
2023 06/08 09:46
老师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有问题啊
meizi老师
2023 06/08 09:48
你好;  没有问题哈; 对的哦 
84784954
2023 06/08 09:52
那19年到21年的呢
meizi老师
2023 06/08 09:52
你好; 上面都给你咧了。 你看看 ;  从23年   我倒着给你列的 优惠政策   
84784954
2023 06/08 09:54
还有22年的
meizi老师
2023 06/08 09:59
22年的: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即,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可以选择按1 %缴纳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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