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某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 向农民收购大麦15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28000 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加工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膨化食品,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384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 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70000元:3) 上月向农民收购的玉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 本9500元(含运费500元),购进当月进项税额已抵扣。4)转让2007年3月购入的小型生产设备一台,开具 普通发票,价款67000元,发生清理费支出300元.(假定述所有认证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要求:(1)计算该食品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计算该食品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食品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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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0*0.10+3840/1.13*0.13=3241.7699115=3241.77元(2)370000*0.13+67000/1.03*0.02=49400.9708738=49400.97元
(3)
进项税转出=(9500-500)/0.9*0.1+500*0.09=1045元
销项-进项+进项转出=49400.97-3241.77+1045=47204.2元
2023 06/09 19:54
84784998
2023 06/09 19:56
第一问为什么不减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
84784998
2023 06/09 19:57
第一问为什么适用10%的税率
来来老师
2023 06/09 20:05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来来老师
2023 06/09 20:08
第一问为什么不减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
这个因为看题目问的是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按申报表理解 进项 转出是分开的
84784998
2023 06/09 20:12
第二问为什么除以1.13和乘以0.02,是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吗?
来来老师
2023 06/09 20:16
是的 是看他符合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固定资产。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属于上述情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3%减按2%征收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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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09 20:25
第三问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除以0.9
来来老师
2023 06/09 20:33
这个简化了 是除以(1-10%)
这个我也不严谨了 不好意 思 没有加工呢 还是应该是9%
稍等啊 进项税转出=(9500-500)/(1-9%)*0.9+500*0.09=9000/0.91*0.09+500*0.09=935.10989011=935.11
销项-进项+进项转出=49400.97-3241.77+935.11=49400.97-3241.77+935.11=47094.31
84784998
2023 06/09 20:42
好的,非常感谢
来来老师
2023 06/09 21:13
客气 前面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