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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的总公司,如果都是独立核算,独立报税,那么是不是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都是25%,享受不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84784957| 提问时间:2023 06/11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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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总公司可以的 分公司(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其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和资产总额指标汇总到总机构(法人),整体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因此,应将公司总部和所有分公司合在一起计算,如合并计算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符合规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有单独一个分公司指标符合要求,不能享受该优惠
2023 06/11 08:10
84784957
2023 06/11 08:15
我昨天在学堂听了一个老师的课,是说都开了分公司,所以总公司也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都是按25%交,除非是汇总申报所得税,才有可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廖君老师
2023 06/11 08:23
您好,刚才我去查政策了,是老师说的这样,不汇总申报也没法判断我们一个公司总体有没有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了 假如总公司将自身和所有分公司合在一起计算,如合并计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符合规定,就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单独一个分公司即使指标符合要求,也不能享受该优惠。
84784957
2023 06/11 08:26
老师,我说的是成立了分公司,总公司是不是也是25%,
廖君老师
2023 06/11 08:29
您好啊,是的是的,总公司也是25%,我上面信息写得不好,总分公司不汇总申报的话,税务局没法认定我们是不是达到小微企业的条件的,就是所得税率25%
84784957
2023 06/11 08:33
老师能发个政策文件给我吗?
廖君老师
2023 06/11 08:57
您好,收到您的信息我就去要政策了,没一针对总分公司的政策,都是相关对分公司的解释。我的理解是:总分公司不汇总申报的话,税务局没法认定我们是不是达到小微企业的条件的,就是所得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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