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个人**企业承接工程的业务,整个工程结束后,被**方公司交完税以及管理费后讲挣到的利润私转私给个人。 其中未到工程款时,个人需要垫资支付材料款等费用,一般操作是私户转到被**方公司法人私户,然后再对公转账支付供应商,应该怎么进行处理没有税务风险?,有什么可以解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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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个人有开票给公司吗 ?因为要考虑是否要代扣个税的
2023 06/12 11:04
84784997
2023 06/12 11:12
没有 都是被**方法人私户转账的,
meizi老师
2023 06/12 11:16
你好; 那你们要注意 个人要开票给你; 你拿着做成本哈; 不然你 的所得税会影响的
84784997
2023 06/12 11:27
主要是个人**并没有公司,所以工程款都是公司法人私户转私户的这种形式存在,
84784997
2023 06/12 11:29
所以我这面也没法给他们公司开票
meizi老师
2023 06/12 11:35
你好;可以去税务局开票哈;个人**你公司; 你支付款给个人; 个人开票给你
84784997
2023 06/12 11:45
好的老师,作为个人承包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些临时工费用,这些都只能私户转私户支付,这里面有什么税务风险么
meizi老师
2023 06/12 11:48
你好; 那到时最好是有代付协议哈;证明业务; 三流不一致; 怕有税务风险的
84784997
2023 06/12 11:59
上面的那个问题,工程款未到时那些材料款等支出都是由我这面个人垫付的,但不是一次性垫付,而是发生时再进行垫付。
被**方公司的要求是我这面个人先打给对方公司法人的账户,对方公司再用公户支付材料款.
这样做有没有什么风险
meizi老师
2023 06/12 12:11
你好;这个代付协议 有证明是可以的; 可以的;实际中是有的企业会这样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