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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A为总公司,B为分公司,B非独立核算,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6%税率;B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3%税率。现在有一项目,共计100万,B自负盈亏,B给A开增值税专票3%,价税合计40万,余60万,用于A代付B公司工资,60万是全部用于发工资?还是需扣除税费?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6/1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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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你们之间的业务是什么;才好判断的 
2023 06/14 16:43
84785006
2023 06/14 16:45
A公司接了项目200万,分包部分业务给B公司,分包费100万
meizi老师
2023 06/14 16:46
你好;   那就可以的 ; 分包是可以的 ; 只是劳务部分的 分包吗 
84785006
2023 06/14 16:49
是的,那60万用来发工资,可以发60工资?还是需扣除税费后发工资?
meizi老师
2023 06/14 16:51
你好;  需要代扣个税的; 需要的;  可以 (确实是60万工资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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