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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a公司实现税前利润200万元,本年度会计核算确认国债利息收入80000元,罚金4000元,当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万元,a公司的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的年初余额为0,公司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要求1,计算a公司2018年末存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1计算a公司2018年末以及当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3计算a公司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4;2018年1—11月a公司已预交所得税45万元,编制a公司年末列支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84784989| 提问时间:2023 06/16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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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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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6/16 09:54
新新老师
2023 06/16 10:09
1由于本文中没有给粗存货的账面余额的相关信息,所以只能知道2018年末存货的账面价值小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 2当年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30*25%=7.5,当年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 201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0+7.5=7.5,018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0+5=5 3 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行政罚款不可税前扣除,这两项产生永久性差异,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200-8+0.4+30-20=202.4 应交所得税=202.4*25%=50.6 4 借:所得税费用50.61由于本文中没有给粗存货的账面余额的相关信息,所以只能知道2018年末存货的账面价值小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0 2当年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30*25%=7.5,当年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 201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0+7.5=7.5,018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0+5=5 3 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行政罚款不可税前扣除,这两项产生永久性差异, 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200-8+0.4+30-20=202.4 应交所得税=202.4*25%=50.6 4 借:所得税费用50.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6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6-45=5.6 贷:银行存款5.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6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6-45=5.6 贷:银行存款5.6
新新老师
2023 06/1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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