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6日,从北京市博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购入01#材料800千克,单价75元;02#材料600千克,单价5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90000元,增值税税额11700元,合计101700元。此外,该批材料的运费为18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材料买价分配)。款项尚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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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01#材料 800*75+1800*800*75/(800*75+600*50) ,
原材料—02#材料 600*50+1800*600*50/(800*75+600*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
贷:应付账款101700+1800
2023 06/18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