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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公司去年成本合计60万,开票30万,另30万是今年3月份开的,汇算清缴后未开票的30万不让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局要让我公司纳利调增,今年开票的30万也不让在今年抵扣,税务局此做法合理吗,有无法律规定呢

84784949| 提问时间:2023 06/2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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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汇算清缴之前发票到了就可以抵扣所得税,这个发票30万已经到了,可以抵扣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2023 06/20 14:26
84784949
2023 06/20 14:34
谢谢老师!
郭老师
2023 06/20 14:37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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