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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怎么理解企业所得税里接受股东划入资产,企业计入了资本公积,没有合同协议约定——这个情况应当记作收入。但为什么它只是调整事项,而不是做错账,所以不调会计利润,也不影响收入作为基数的金额?

84785045| 提问时间:2023 06/2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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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同学你好  正在解答 请稍后
2023 06/21 22:17
晓诗老师
2023 06/21 22:38
同学你好 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这个题目设计的条件里里说的没有协议约定,只是企业账务处理放在资本公积,那税法上是不认可的,就需要给他调整增加回来。
84785045
2023 06/21 22:48
老师我想问的是为什么不影响会计利润,计算广宣费时也不加上这部分收入作为基数计算。我知道这个不属于视同销售,但也不属于做错账了吗?
晓诗老师
2023 06/21 22:50
不属于做错账,因为企业只要补充去签订合同,税法上就是认可作为资本金的,所以这里只是流程上的问题,并不是说做错帐必须得调整会计利润,也就更谈不上这块作为收入基数去考虑广宣费扣除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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