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公司产品委外加工,委托方采购原材料到加工厂,加工厂只负责加工,收取加工费。6月加工一批商品,加工费不含税400万,但是其中有部分原材料做坏报废,原材料成本30万,但要加工厂按材料市场价50万赔偿,从加工费扣除,实际应付加工费400-50=350万,请问加工厂怎么开票?委托方怎么做账?赔偿金额50万委托方要开票给加工厂吗?

84784962| 提问时间:2023 06/2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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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巧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学员,耐心等一下
2023 06/22 20:18
施巧云老师
2023 06/22 20:35
首先,在报废材料没有退回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双方协议,对对方进行扣款。此时,我们可以开具空白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如果我们要对废品进行销售,应该先开立销售发票,但不能开具普通发票或空白发票,因为它们无法证明我们收了废品应付款。此外,有些政策会给予报废材料销售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这种方式来节约税费。 总之,在废品报废情况下,对方不退回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开立空白发票或普通发票,记录本次扣款;如果要销售废品,则可以开立销售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开发票类型,并考虑一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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