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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孙某于 2019年12月1日起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0万股。该上市公司于 2020年9月25 日公布了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方案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股权登记日为 2020年9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0年10月9日。孙某应如何进行筹划?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6/2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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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同学,请稍等,我看下题目
2023 06/23 14:20
84784990
2023 06/23 14:28
好的老师
向阳老师
2023 06/23 14:46
孙某于2019年12月1日起持有股票,分红日为2020年10月9日,持股时间不足1年,如果转让需要缴纳分红的个税10%,建议持股到2020年12月1日后,在转让股票。
84784990
2023 06/23 14:53
老师您好,能详细解释下吗
向阳老师
2023 06/23 15:13
您好,同学,是满一个月以后再转让的税收优惠呢
向阳老师
2023 06/23 15:22
持股期间不超过一年转让股票需要交说,所以尽量不要在一年内进行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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