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22年3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2日,甲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该企业以一张面值339000元,期限3个月的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支付材料款。2.9日,企业现金盘点时发现库存现金盈余900元3.12日,上述盈余现金经批准应支付给乙企业500元,另400元无法查明原因。4.1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8000元,款项尚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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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2023 06/25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