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我们2022年12月开的票给甲方,现在甲方说不要这个票,让我们重开,原发票还丢了。现在怎么处理?

84785021| 提问时间:2023 06/2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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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那你是开错了吗?让对方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你们单位红冲重新开。
2023 06/27 10:48
84785021
2023 06/27 11:26
请问这个要看那个文件?
郭老师
2023 06/27 11:28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发票丢失后,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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