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一个问题请教一下老师,如果一个公司是分公司,因营业亏损严重,现在已经关停了,应收应付款都,及其他的往来都已经了结的差不多了,现在的问题是其他应付款挂总公司十几万,挂总公司老板私人名下有100多万,还有其他股东私人名下也有几十万的,这些钱是无法归还的了,那么按常规的是要转到营业外支出的,可否这样操作的,让总公司法人打款到总公司,总公司再把钱打到我们分公司,分公司再把钱还给总部法人,这样的话总部法人的挂账就可以转到总公司的名下了,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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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没法归还的应该是营业外收入
可以
2023 06/28 12:09
84785002
2023 06/28 12:09
那么如果注销的话,总公司名下挂的其他应付款,可以不处理吗?
郭老师
2023 06/28 12:10
不可以的,必须处理,必须清理。
84785002
2023 06/28 12:54
老师,请问一下,如果其他应付款是借方,公司如果注销会怎么处理?
84785002
2023 06/28 12:55
余额为借方金额
郭老师
2023 06/28 12:56
借营业外支出,贷其他应收款,收不回来的。
84785002
2023 06/28 13:06
现在有这种情况,总公司其他应付款挂账法人借方100多万(相当于是法人从公司多拿了对吧),而分公司挂总部法人贷方100多万(相当于分公司要还法人对吧)
84785002
2023 06/28 13:07
如果分公司注销,要不要让法人把钱到到总公司账上,然后再转分公司,分公司再还法人
郭老师
2023 06/28 13:08
你好,需要的,但是他能拿出钱来吗?拿不出来的话,一个做营业外收入,一个做营业外支出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