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咨询一下:A公司自购原材料以后,送到B公司进行加工,B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并向A开具加工费的发票。现由A公司采购原材料,然后出售给B公司(A向B开具出售材料的发票),B公司收到材料加工后,向A开具材料和加工费的发票(实际就是材料金额不变),结算价款就是A向B支付的加工费(例如A销售100元材料给B,并向B开具100元的材料发票,B收到材料后加工,加工费10元,B像A开具110元的发票。A实际像B支付10元加工费)。老师这种做法在税务上能说通吗。

84784964| 提问时间:2023 06/2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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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3 06/28 13:47
84784964
2023 06/28 13:49
老师,像这种处理会不会有税务风险
朴老师
2023 06/28 14:01
同学你好 这个没事的
84784964
2023 06/28 14:07
好的,谢谢老师
朴老师
2023 06/28 14:07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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