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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1%和3%税率的货物运输代理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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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小规模,有这个税率的有的。
2023 06/29 17:00
84784967
2023 06/29 17:02
深圳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都是免税的票吧?
玲老师
2023 06/29 17:05
你好,是的,这个有免税的政策。
84784967
2023 06/29 17:27
东莞的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是零税率的吗?
玲老师
2023 06/29 17:31
你好,发给您税务局的解答是免税的。
一、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八)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1.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规定,客户委托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将货物从内陆城市(工厂)运往境外目的地,签订全程出口委托合同(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协议),出口货物代理责任由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符合相关规定,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全程免税发票。
二、如货代企业就“内陆——港口”段单独签署委托合同,则不属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适用相关免税政策。
三、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七条“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汽车运输公司开具给乙方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感谢您的来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官网
玲老师
2023 06/29 17:31
5.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的。
6.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
【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图片
02
政
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三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二条至第十九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第一条
玲老师
2023 06/29 17:31
这两个回复对您的国际货物运输和代理都有解答的,还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