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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无偿设立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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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从立法目的和宗旨来说,居住权的设立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那么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实现居住权的三大目的之保护弱势群体、同案同判、物尽其用,就需要相应的司法解释出台目来指明方向,因为现在的居住权的条文过于简单和粗糙,例如,居住权适用的范围,设立居住权时花费的一系列费用谁负担,这些具体问题现有的法律条文都没有考虑进去,法律条文规范的越宽泛,在适用过程中就可能造成很大的误差,也就造成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法律给居住权留下了很大的适用空间。
2023 07/01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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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01 20:05
无偿怎么理解呢?
晓诗老师
2023 07/01 20:06
居住权设立是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愿意给他人无偿设立居住权的情况是少之又少,从现实和法律条文来看是给投资性居住权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无偿还是有偿还不是合同双方说了算,这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更能促进物尽其用,但是这似乎与居住权的无偿性和保护弱者的立法目的又相矛盾。所以这里就提到无偿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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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01 20:15
书中为什么要写居住权无偿设立?
晓诗老师
2023 07/01 20:19
如果说有偿设立是不是就否定了无偿这种可能性,后边有一句限定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也就是其实有偿无偿制度是不管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84784974
2023 07/01 20:24
好的,谢谢老师
晓诗老师
2023 07/01 20:25
嗯嗯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