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按权责发生权原则做账,6月支付的物品款,在6月收到物品时就先记入账了,但发票7月才开出的,那是把7月开出的发票放回6月的凭证上吗?那7月抵扣时进项税时的分录怎么做呢?还是在7月时收到发票时要冲红6月的凭证再按正确的入账呢?

84785008| 提问时间:2023 07/0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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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同学你好,6月支付并收到物品先入账,并对应付账款做暂估,7月收到发票,把暂估冲回,按照发票金额入账
2023 07/07 16:01
84785008
2023 07/07 16:30
分录是这样吗:6月支付贷款时 借:应付账款(含税)1.13万 贷:银行存款(含税)1.13万 6月收到货物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不含税)1万 贷:应付账款-暂估(不含税) 1万 但是6月已经支付了,还是要先做暂估吗?
小毛老师
2023 07/07 16:34
分录对的,金额确定可以直接做到应付里
84785008
2023 07/07 16:47
6月支付贷款时 借:应付账款(含税)1.13万 贷:银行存款(含税)1.13万 6月收到货物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不含税)1万 贷:应付账款(不含税) 1万 那7月收到发票时的分录是这样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13万 贷:应付账款 0.13万
小毛老师
2023 07/07 16:49
同学你好,分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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