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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对于抵押物有没有处分权? 如果有处分权,为什么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前提条件不是要对方无权处分吗?

84784960| 提问时间:2023 07/0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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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同学你好 正在解答请稍后
2023 07/08 15:57
晓诗老师
2023 07/08 16:11
没有直接处分权。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权。抵押期届满,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时,若抵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 未登记的话由于处分人无实权,其无权处分行为。必定对原权利人造成损害,法律需要为原权利人提供救济手没。但第三人的利益关乎交易秩序与交易安全的问题,同样也需要保护。考虑到原权利人 (如真正为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平衡,法律特地规定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制度,即善意取得制度只。将第三人分为善意与恶意,从而获得不同的法律评价。但若第三人善意取得了财产,则通过善意取得将物上的负担全部消除,让第三人取得实际权利,原权利人只自然丧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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