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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上没有具体的地址,要么是签订地区,要么是承包人通讯地址。那么能不能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实际地址填“跨区域经营地”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7/1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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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可以的,可以这样子。本身就应该按实际的地址。
2023 07/12 14:25
84785037
2023 07/12 14:29
好的。 刘倩老师,这个问题也帮忙解答下,你回答的比较清楚。 实际工作中,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的“合同金额”,按合同总金额填,还是按每次开票金额填?合同金额是一千多万,平时开票金额按工程量申请,一次十几万左右。实际工作中,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的“合同金额”,按每次开票的金额填写吗?就是开一次发票,就做一次流程:申请一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报验--预缴税款。
宋生老师
2023 07/12 14:30
你好,实际操作中,是可以按照每一次的开票金额来的。 因为工程类的,是按照完工程度来确认收入和预缴税金。
84785037
2023 07/12 14:33
嗯。那就是开一次发票,就做一次流程:申请一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报验--预缴税款。 这个项目一千多万,开十几次发票,就做十几次的流程。
宋生老师
2023 07/12 14:38
你好,是的,就是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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