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合伙企业持股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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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没错,这个是正确的
2023 07/20 18:04
84784995
2023 07/20 18:05
不是直接申报个税生产经营所得就可以了吗?
84784995
2023 07/20 18:06
是合伙企业收到别人的分红,要缴纳个税20%;然后合伙企业分红就直接申报个税生产经营所得就可以了吗?
东老师
2023 07/20 18:09
对的,这么操作就可以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