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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土地增值税中,纳税人销售新建房以及建筑物,第一项可以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有关费用和契税。那么,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与地价款有什么区别 是不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一样,前者是出让,后者是转让

84784969| 提问时间:2023 07/2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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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纯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
同学,您好,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023 07/2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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