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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们公司在2023年1月1日向客户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于2年之后交货,合同中包含两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在合同签订时客户支付400万元。 第二种,客户可以在2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449.44万元。 客户选择第一种方式,即合同签订时我们公司支付货款400万元。 请问按时间顺序写一下分录,可以吗?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8/0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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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龙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同学您好, 23年1月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400 贷:合同负债 400 等到2年后交货 借:合同负债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023 08/04 11:13
84785003
2023 08/04 14:13
不用考虑客户的付款时间和产品交付时间之间的间隔以及现行市场利率水平(如6%),我公司认为该合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吗? 1、2023年1月1日签订合同时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400万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49.44 贷:合同负债449.44 2、2023年12月31日是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 借:财务费用400万*6%=24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4万元 3、2024年12月31日交付产品时: 借:财务费用42.4万*6%=25.44万元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5.44万元 同时: 借:合同负债449.44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397.73万 应交税--销项51.71
王小龙老师
2023 08/04 14:22
同学您好,在现实之中,如果不是上市公司,就是上面会答的方法,不用考虑什么融资不融资的, 如果您是在考试,那么就需要考虑出题人的意图,是否在考含有融资成分的合同,
84785003
2023 08/04 14:31
是的,是考试的。那么,请问上面业务会计分录中的“财务费用”我公司能否在企业所得税业扣除?
王小龙老师
2023 08/04 14:40
站在所得税的角度,本质上预收货款,因此在预收期间不满足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确认条件,不需要确认应税收入。 在预收款期间会计上确认的财务费用,由于并无购买方开具的利息发票,所以不得税前扣除。 所得税可以理解为收付实现制,税务只对真金白银认可,整个交易真实付出和得到只有400万,所以税务只会认可400万的收入(不考虑增值税)。 在进行所得税汇算的时候,会把相应的收入和财务费用都进行调整。
84785003
2023 08/04 14:44
老师您解释得很明白,那么,其实这个“合同负债”科目就是“预收账款”,现在是否“预收账款”取消了呢?才用“合同负债”这个科目呢?
王小龙老师
2023 08/04 14:46
同学您好,预收账款还在使用,只不过是把以前预收账款里的一部分职能单拉出来,起来个名字叫做合同负债。
84785003
2023 08/04 14:48
请问老师是哪一部分职能单独拉出来,归到合同负债去了呢?
王小龙老师
2023 08/04 14:49
同学您好,就是预收货款这部分职能,或者可以理解为,跟营业收入对应的那部分钱
84785003
2023 08/04 14:53
您的意思是:与营业收入,就是经营方面的(特别是经营合同)那部分,归到合同负债。如果是收到非经营的,可以继续使用预收账款,如果预收到租金等。是吗?
王小龙老师
2023 08/04 14:57
同学您好,预收的租金,只要对应的收入,也应该是合同负债, 预收账款现在基本上能用到的地方就是对方给的订金了,
84785003
2023 08/04 15:00
哦哦,感谢老师的回复
王小龙老师
2023 08/04 15:02
很高兴为您解答,如您满意,期待您的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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