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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股权支付的吸收合并,合并方为什么要交被合并方公允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那部分的税? 合并方不是已经按公允价值支付了吗?这部分公允价值直接计入成本,以公允价值做为计税基础,怎么会算是利得?还要交税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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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05 22:18
ranran老师
2023 08/05 22:23
同学您好,吸收合并后被合并方不存在了,由合并方来承担被合并方的权利义务。
84785005
2023 08/05 22:31
我写错了,书上说明合并的类型,应该各类型的合并都适用,并且合并方。被合并方都需要交所得税,不理解,被合并方交应该,合并方为什么也交呢?
84785005
2023 08/05 22:32
我写错了,书上没有说明合并的类型,
ranran老师
2023 08/05 22:41
同学您好,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可简单理解为正常交易,我付出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要作为收益,正常缴纳相关税金。同时建议您到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ranran老师
2023 08/05 22:43
同学您好,采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可简单理解为正常交易,付出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要做为损益,正常缴纳相关税金。同时建议您到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84785005
2023 08/05 22:55
对呀,所以不理解呀,合并方正常买东西,按公允价格购入,公允价格做为计税基础,怎么会涉及到要交被合并方公允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那部分的所得税呢,并且那部分所得税,被合并方要交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