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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收回产品,消费税什么时候是价/(1-税率)*税率,什么情况是价-价*税率

84785041| 提问时间:2023 08/08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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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晚上好,是委托加工收回吧,分3种情况的。原则就是有销售价就用 价*税率,没有销售价就用组价 价/(1-税率)*税率 1、计算委托加工环节应交消费税时,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2、如果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实际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或直接出售时,则相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直接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
2023 08/08 19:54
84785041
2023 08/08 20:08
如果受托加工方代扣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呢?
廖君老师
2023 08/08 20:10
您好,原理也是一样的,有销售价直接用,没有的话用组价了
84785041
2023 08/08 20:24
好的,谢谢,有销售价的直接乘税率,没的*(1-税率)
廖君老师
2023 08/08 20:25
亲爱的您好,是的呢,有销售价的直接乘税率,  没的   除(1-税率)再 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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