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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赊销已开票未付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可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界定: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也就是说,如果赊销已经开具了发票,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开具发票的当天;如果赊销尚未开具发票,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收到赊销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赊销款项凭据的当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赊销已经开具了发票,但是赊销方尚未支付货款,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仍然是以收到赊销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赊销款项凭据的当天为准。 总之,赊销已开票未付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以收到赊销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赊销款项凭据的当天为准。 这个该怎么理解,先开发票也不确认纳税义务了吗?

84785007| 提问时间:2023 08/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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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开发票就确认纳税义务了
2023 08/1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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