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提问,企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时,如果修改延长了等待期,即发生不利修改,是否应按原等待期继续核算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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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是的,按照原来的做
2023 08/13 10:01
84784977
2023 08/13 10:20
你回答错了……
小菲老师
2023 08/13 10:21
同学,你好
你是有什么问题吗?
84784977
2023 08/13 10:22
您的回答依据是什么?如果我不知道正确答案,那岂不是被带偏了,您觉得这样对学生好嘛……
小菲老师
2023 08/13 10:27
(一)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新旧衔接。
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以及当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