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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这两个题目个人捐赠,为什么一个只能扣除30%一个可以扣除全部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3 08/1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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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要记忆全额扣除的哦 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提示1】全额扣除的情形:1.红十字事业;2.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机构;3.教育事业;4.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5.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6.宋庆龄基金会等六家;7.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教育发展基金会、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8.向特定地震灾区的捐赠。
2023 08/17 15:56
廖君老师
2023 08/17 16:06
您好!我临时有事走开2小时,留言我会在回来的第一时间回复您,谢谢您的理解和宽容~
84785002
2023 08/17 16:08
限额30%里面有教育,和教育全额扣除里面的事业有什么区别
廖君老师
2023 08/17 16:12
您好,书上就是这么写,我也没看出来区别,这个考题好像也不考有模糊概念的,看到教育事业按全额吧 我临时有事走开2小时,留言我会在回来的第一时间回复您,谢谢您的理解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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