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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这个题,债权人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为啥还可以要求就质押物行使质权??我理解的是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债务,保证期间也过了,为什么还能行使质权呢

84784952| 提问时间:2023 08/2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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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诉讼时效届满只消灭胜诉权并不消灭民事实体权利,质押物在债权人手里,可以行使质权的,(一)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二)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而不消灭起诉权。,(三)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民事实体权利。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而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
2023 08/20 08:42
84784952
2023 08/20 09:07
可是老师 不需要考虑保证期间吗?
廖君老师
2023 08/20 09:32
您好,不好意思,刚才去搞卫生了,没有及时回复您还请原谅。 实体权利不用考虑期间的,生活中的例子,我欠您钱,我的质押物在您手里,您不慌啊,因为质押物可能保证债权实现
84784952
2023 08/20 09:39
好滴 晓得了 谢啦老师
廖君老师
2023 08/20 09:45
 亲爱的,您太客气了,祝您高分通过考试!  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您, 感谢善良好心的您给我一个五星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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