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丙公司于2022年收购某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纳入了合并范围,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豁免规定,丙公司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内,审计项目组也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审计项目组在强调事项段中指明上述内容,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这么做对吗?为什么?主要是为什么

84784977| 提问时间:2023 08/20 12:29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邹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是恰当的。 原因:法律法规的相关豁免规定允许被审计单位不将某些实体纳入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注册会计师未将这些实体纳入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属于添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
2023 08/20 13:3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