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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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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区别:
1、概念不同:分支机构是常设机构的一种。总公司所属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机构,与总公司属同一法人实体,其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支配和控制。分支机构设在国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国政府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税收待遇。它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总公司所在国政府按规定给予其税收抵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性质不同: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分支机构是指由企业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在总部之外设立的,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非法人组织,如分公司、分行、营业部、门市部、办事处等。
2023 08/21 20:04
84785034
2023 08/21 21:45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有什么不一样
刘艳红老师
2023 08/21 21:46
分公司可以独立申报,分支机构由总公司申报
84785034
2023 08/21 21:48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都可以汇总申报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刘艳红老师
2023 08/21 21:52
是的,是的,都可以汇总由总公司申报的
84785034
2023 08/21 21:56
这个是哪条政策有相关的规定呢
刘艳红老师
2023 08/21 22:23
这个政策要找下,不一定能找到,找到了就发你
84785034
2023 08/22 12:15
找到了吗
刘艳红老师
2023 08/22 12: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第二条以及第三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需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因此,除另有规定外,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即使贵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需要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规定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
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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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8/22 12:24
增值税呢?这个只是企业所得税
刘艳红老师
2023 08/22 12:39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需要申报增值税,可以和总公司合并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