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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200万元,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化研究开发支出可以按75%加计扣除。 请问这个不是可抵扣吗?对当年应纳税的调整是未来扣,当期+200*75%吗?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8/23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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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早上好,不是所有的税会差异都要计算递延所得税的,永久性差异不属于递延所得税差异,自然不涉及递延所得税问题,那是暂时性差异才涉及。本题这个加计扣除就是税法规定的,这是永久的
2023 08/23 08:03
84784999
2023 08/23 08:23
答案是减掉200*75%
廖君老师
2023 08/23 08:24
您好,这个解析能截图分享一下么,
84784999
2023 08/23 08:38
老师你看一下 辛苦解答一下
廖君老师
2023 08/23 08:42
您好,图片收到了,稍等写好信息回复您哦
廖君老师
2023 08/23 09:00
您好,这里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2b税法规定不能扣除的-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加计75%在我们会计上没有体现,但税法有规定可以多扣除,所在要在会计利润基础上减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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