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里面约定登记,说主张合同无效,不予支持;但是抵押物交付和登记,又说支持。 这约定登记那不是没有用。里面说的抵押物交付和登记是交付且登记第三人吗?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同学:
主张合同无效,不予支持。
合同无效的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以上情况不属于上述5中情况,所以不能主张合同无效。
2023 08/28 08:20
琦祯异宝
2023 08/28 08:26
您好同学:
如果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且已经将约定登记的情况下,此时转让抵押物,虽然转让合同生效,此时虽然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仍可以主张不发生物权效力。因为登记具有对抗效力。
里面描述“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是指抵押财产已经交付第三人。
84784964
2023 08/28 09:37
登记具有对抗效力,那是不是应该不予支持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
琦祯异宝
2023 08/28 10:26
您好同学:
应该支持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