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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您好,对于退伍军人税务上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84785039| 提问时间:2023 09/0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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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退伍士兵开办公司安置退伍士兵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减免三年税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文件规定,目前涉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有:   一、个体经营的: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吸收就业的: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小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注意:部分地区优惠政策不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2023 09/0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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