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 我公司近期发生如下一笔业务,是我们公司把钱借给个人的,通过网银支付给个人50万。有借款合同,但是没有约定利息,也确实没有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我们双方已约定好,个人3个月就归还,年底前还回来。 请问,我们这种无偿无息借款给个人的,我公司这方是否需要按照增值税贷款利息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否有视同销售收入?麻烦老师看下,谢谢。如果有视同销售收入,那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何账务处理?收入的金额如何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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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需要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也需要视同销售借销售费用,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2023 09/04 09:27
84784979
2023 09/04 09:44
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我能理解。但是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告诉我是哪个文件吗?关于视同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怎么规定的?
郭老师
2023 09/04 09:46
在企业所得税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务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因此,在企业所得税上,企业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劳务,不论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是服务,均应当视同销售。